咨询热线:021-60530500  
   
丹麦
签证类型: 旅游 签证费用: 800/人
受理时间: 10个工作日 费用说明: 仅服务费,未含使领馆签证费
签证有效期: 由领馆决定 签证停留期: 由领馆决定
受理人群: 上海领区,包含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工作之申请人
个人准备材料
1、护照原件
至少有3页空白页,护照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有旧护照的需提供
2335mm*45mm白底彩色近照
32张个人名片
签证申请人的名片
4、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5、户口簿全本复印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6、存款证明
至少五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个人名义下的,冻结期后推到归国后一个月
7、丹麦签证申请表
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并由签证申请人本人签名
 
中方公司准备材料
1、英文在职证明原件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时间,赴丹麦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后工作关系的确认,赴丹麦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2、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3、工资证明(必须提供)
6个月的工资单 (如无,提供借记卡近6个月的对账单)
 
境外行程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如申请人不能提供,我司能根据申请人旅行计划为其安排,需要另外收费):
1、赴丹麦的具体行程安排表
2、机票预订单
3、酒店预订单
需要写明入住人的姓名,入住的时间
4、医疗保险
覆盖整个在申根国家逗留时间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的保险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为英文打印版

可选申请材料(推荐提供,对签证有帮助,领馆也有可能抽查提供)
1、 房产证复印件+翻译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2、行驶证复印件+翻译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3、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单位所处城市不一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必需是申请签证日半年前申请所得,即:为了申请签证而当场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将不被领馆认可
4、结婚证复印件(如已婚,须提供)
 
未成年人提供材料
1
、由公证处公证的出生证明(附翻译)/或原件
2
、由公证处公证的父母授权同意出国许可证明(附翻译)
此要求对于未成年人单独出行或与父母其中一方出行,是强制要求的
3
、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离异父母的子女另交父母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如在中国离婚:子女监护权归属)原件
4、学校在读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签证常见问题
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564号101-3室
Email:shavisa@126.com   电话:021-60530500    传真:021-36351611    沪ICP备13037785号-1 
版权所有:上海签证网shavisa    我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