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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
签证类型: 探亲 签证费用: 1500/人
受理时间: 10个工作日 费用说明: 已包含使领馆签证费
签证有效期: 由领馆决定 签证停留期: 由领馆决定
受理人群: 上海领区,包含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户籍之申请人;在巴西已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可为其直系亲属申请此类签证

个人准备材料
1、护照原件
至少有3页空白页,需要有半年以上的有效期,最后页必须留有本人签名
2、3张2寸白底彩色近照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5、巴西签证申请表(在线填写,我司代填)
6、申请者在巴西停留期间经济实力证明:
   最近3个月银行存款证明或者信用卡对账单;
7、机票预订单

中方公司准备材料
1、 英文在职证明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如申请人已退休,需提供退休证公证件
签证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必须体现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务、月薪、在公司任职的起聘时间,赴巴西的目的、具体时间和回国保证,赴巴西的费用由谁负担,派遣信需要由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并标明签字人的姓名及职务。
2、 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

巴西邀请方准备材料
1、 邀请人在巴西公证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担保其亲属在巴西期间的生活费用及医疗保险等费用),以及邀请人的巴西永居签证复印件。

可选申请材料(推荐提供,对签证有帮助,领馆也有可能抽查提供)
1、 房产证复印件+翻译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2、行驶证复印件+翻译件(面试时带上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如已婚,须提供)
4、2张申请人个人名片
5、半年的工资卡对账单/税单(可选材料)

备注: 
1、 探亲者如系未满18岁且无父母陪伴的,需提供父母的同意函公证,授权使馆为其子女办理签证;由父母一方陪同旅行的,另一方需出具授权书;
2、 旅游探亲者应在签证签发之日起90天内入境;使馆建议申请人至少提前一个月办理签证申请。探亲签证为一次入境签证,停留期最多为90天;如需在巴西停留超过90天,请在到达巴西后到巴西联邦警察局办理签证延期手续;持此种签证一年内在巴西的逗留时间不得超过180天;
3、 领事处有权视情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4、 已加入其他国籍的巴西人申请签证时,应提供在联合政府公报上登载的不再拥有巴西国籍的声明;
5、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巴西人的,即使出生在国外,也应持巴西护照入境巴

签证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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